1 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时候吗?
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著,就被律法约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
3 所以丈夫活著,他若归於别人,便叫淫妇;丈夫若死了,他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,虽然归於别人,也不是淫妇。
4 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们归於别人,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复活的,叫我们结果子给神。
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。
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著心灵(心灵:或作圣灵)的新样,不按著仪文的旧样。 [1]
7 这样,我们可说什麽呢?律法是罪吗?断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「不可起贪心」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 [2]
8 然而罪趁著机会,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;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,反倒叫我死;
11 因为罪趁著机会,就藉著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。
12 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
13 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
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
15 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。
16 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。
17 既是这样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
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,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19 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
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
21 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
22 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(原文作人),我是喜欢神的律;
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 [3]
24 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
25 感谢神,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